麻阳县高村镇公安局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麻自然拍告字[2020] 06号
经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由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和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出让 年限(年) |
供地 条件 |
起拍价 |
竞买 保证金 |
麻招拍挂2020-09 |
高村镇城东新区公安局旁 |
60732㎡ 约91.1亩 |
住宅 用地 |
<3.1 |
≤28% |
≥35% |
<80米 |
住宅70 商业40 |
现状 |
9000万元 |
3000 万元 |
说明 |
①上述地块可兼容10%的商业;②宗地最终土地面积以县自然资源局出让红线图为准;③其他规划条件详见《规划条件书》。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以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拍卖保留价,价高者得;竞买人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拍卖不予成交。
四、以上拍卖出让用地的详细资料及相关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27日到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或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交易中心(高村镇城东县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办公楼408室)咨询和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27日17时前,申请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到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或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200万元(以下统称“保证金”)实际到帐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16时止。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于2020年8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签订竞买协议。竞买未成功的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由收款方无息退还。
六、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或安排现场踏勘,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勘查。
七、拍卖会时间:2020年8月28日上午10时,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高村镇城东县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办公楼7楼大会议室)。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①买受人自行办理出让登记手续,相关交易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
②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一经与拍卖人签订《竞买协议》并参与竞买,即表示同意接受该宗地现状和瑕疵(如有),同时自愿遵守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等相关拍卖文件的全部条款。
③竞买保证金开户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麻阳支行;银行帐号:4300 1508 0720 5000 1314(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的转账单上注明: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地块竞买保证金,并经收款人到帐确认)。履约保证金开户单位: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怀化市城东支行;帐号:4300 1518 0720 5900 3333。
九、咨询及报名地址:①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高村镇城东新区县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办公楼408室,联系人:李先生152 1151 1000。②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怀化市迎丰中路309号(市农业局生活区院内拍卖公司办公楼二楼),联系人:曹女士 136 5745 9225、尹先生 139 7454 8389、2580817。
麻阳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交易中心
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