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晃国土联拍告字[2018]10号
经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由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新晃侗族自治县土地交易开发中心全程参与。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供地 条件 |
起拍价 |
竞买 保证金 |
履约 保证金 |
晃2018 -32号 |
晃州镇杨家桥村 |
47958.57㎡(约71.93亩) |
居住 和商业用地 |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
1.0<FAR≤ 2.5 |
D≤20% |
GAR≥35% |
现状 |
4547 万元 |
2280 万元 |
120 万元 |
说明 |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4304418BA0133 ,查询码:EF711F68 。规划控制指标按净用地面积计算;地下车库不计容积率;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用地按《怀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用地兼容性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道路红线控制:高铁连接线道路红线40米,晃山西路道路红线20米。其他规划条件按县住建局出具的规划条件要求办理(详见附件)。 |
二、拍卖会时间:2018年6月29日上午10时,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权交易大厅。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通过现场竞价并不低于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用地的详细资料及相关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28日到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或指定的报名地点咨询和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2018年6月22日起至2018年6月28日16时前,申请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到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或指定的报名地点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下统称“保证金”)实际到帐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16时止。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拍卖人于2018年6月2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签订竞买协议。竞买未成功的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由收款方无息退还。
七、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或安排现场踏勘,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勘查。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①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持拍卖人签发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依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30日内向出让人指定的财政专户一次性支付全部成交价款。
②依照相关流程,买受人自行申请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相关交易税费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买受人承担交易契税等应由买方交付的相关税费)。有关价款结算、腾地移交及相关瑕疵说明等其他事项,详见拍卖人签发的《拍卖手册》。
③现状拍卖,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一经与拍卖人签订《竞买协议》并参与竞买,即表示同意接受和自愿遵守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载明的全部条款。
④竞买保证金帐户名:新晃侗族自治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开户行:建行怀化新晃支行,帐号:4300 1509 0720 5000 0958(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的转账单上注明:县土地交易中心,申请人△△△交纳晃2018-32号土地竞买保证金。并经收款人到帐确认)。履约保证金帐户名: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怀化市城东支行,帐号:4300 1518 0720 5900 3333。
九、咨询报名联系地址:怀化市迎丰中路309号(市农业局生活区院内拍卖公司办公楼二楼)或新晃晃州国际酒店咨询报名点,联系人:杨主任(13974505328);尹先生(13974548389、2580817);李先生(18692561573)。
新晃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土地交易开发中心
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