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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城区国有商铺及桥江镇部分闲置国有资产《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2来源:浏览量:1965


经溆浦县人民政府批准,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兹定于2019年11月14日上午10时在溆浦县人民政府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对溆浦县城区、桥江镇41宗闲置国有资产进行依法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品概况

 计量单位:面积/㎡  起拍价/保证金/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团、企业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拍卖方式

现状拍卖(商铺、房屋、土地面积仅供参考,实际以权证登记为准),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出让用地(产权可转让、可抵押),价高者得;且设有拍卖保留价,竞买人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拍卖不予成交。



四、拍卖文件

本次拍卖资产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及相关瑕疵说明,详见《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1月13日前到指定报名地点【溆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8号窗口】咨询并获取拍卖文件;或通过电脑、手机到本公司官网或官方微信“新思维拍卖”公众号下载电子版。



五、缴纳保证金

申请人可于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1月13日到报名地点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在2019年11月1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①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竞买人咨询或安排现场踏勘,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勘查;

②买受人按国家规定承担资产交易应由买方交纳的相关税费。

③买受人原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的剩余款项可充抵成交价款。其余成交价款,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拍卖委托人指定的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申请银行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竞买人,按拍卖成交价15日内支付30%(住宅)-50%(商业)首付款后;余款由溆浦农村商业银行提供(商业50%,住宅70%)贷款服务。拍卖委托人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30日内负责按现状与买受人办理拍卖资产移交手续。

④在买受人提供买方自身办证资料齐全的前提下,拍卖委托人负责在60个工作日内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⑤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拍卖资产现状及所列条件,一经与拍卖人签署《竞买协议》并参与竞买,即表示同意接受和自愿遵守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等相关拍卖文件的全部条款。

⑥竞买保证金缴至拍卖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帐户名:湖南联合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湖南溆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帐号:8201 4600 0015 89562。



七、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

溆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8号窗口


联系人:

尹先生,139 7454 8389;曹女士,136 5745 9225

黄女士,133 1745 3393;舒先生,137 6293 0860


41 宗闲置资产位置图片

∆ 城区拍品资产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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